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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信箱

写信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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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要求及受理范围:

  1.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社会公德,如实反映情况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、诽谤、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
  2.您提的问题在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范围内。

  3.为便于联系,来信时请填写您的姓名、电话,本站负责对来信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密。

  二、办理程序及时限:

  1.本站设专人负责定时收取信件,初审后送局办公室交相关处室及单位办理,一般信件由局办公室负责人签发,重要信件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,报局长审签后回复。

  2.来信办理时限:一般为3个工作日,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,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。

  三、声 明:

  1.本栏目拥有发布、编辑、删除网上留言的权利,凡不符合本须知提示的留言将予以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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